1.增建售屋:如違建、增建部份當成合法建物來賣,常將室內灌虛坪來賣。
2.巷道當成前院。
3.賣露台。
4.灌虛坪。
5.瑕疵屋。
6.登記:民國六十五年興建之舊屋,有些只有登記主建物,公設並沒有登記,所以十五坪的房屋,可能將屋頂突出物、附屬建物都計入灌虛坪,造成公設比相當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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